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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施工企业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60周岁以上人员从事施工作业!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5月17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筑工地用工年龄的工作提示》:

  • 建筑施工企业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60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 发现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症状征兆,应积极劝导进一步入院检查治疗,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应结合实名制推进,将作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范围,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应当责令举一反三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预期未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通报,并将企业年度安全生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原文如下:

近期本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多起人员疑似猝死事件,其中多数年龄均超过60周岁,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现发布工作提示如下:


01

再次重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的通知》(沪建质安联〔2019〕346号文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60周岁以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02

工程参建各方应积极推进全数作业人员进场体检工作,如遇季节变换、气温骤升骤降,或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其他影响身体健康危险性高的特殊工作作业人员,应增加体检频率,并在每日上岗前应加强对体温、血压测量和健康状况观察,发现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症状征兆,应积极劝导进一步入院检查治疗,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03

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对工人宿舍的管理,应对住宿人员全员登记造册,并定期检查对比,落实生活区定期巡检,加强对酗酒、室内抽烟以及使用非标大功率电器等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

04

各工程监督机构应结合实名制推进,将作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范围,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应当责令举一反三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预期未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通报,并将企业年度安全生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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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

安质监党建(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